自考我如何证明我的学历丢失?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自考毕业证书和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丢失后不能重新发放,但可以发放自考毕业证书和自考成绩表,与原件相当。颁发的成绩证书,可以进入档案!自考毕业证书丢失后不能补发,只能补发学历证书。自考学历证书补发方式如下:
1.毕业证书遗失后,报社应声明原毕业证书无效,并向毕业学校或自考办公室申请补发,写出书面材料,并写下你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你的专业、年龄、性别和目前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或自考办公室核对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提交省教育厅申办学历证书。
3、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以补发学历证书。
4.原毕业学校和自考办公室具体办理并盖章。
学历证书办理材料介绍:
1.本人将持身份证到我校档案馆复印毕业证书发放登记表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学历登记表;
2.本人持毕业证书发放登记表或学历备案登记表、身份证及2寸蓝色背景照片到教务处办理毕业证书;
3.委托办理需要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
毕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毕业生的姓名、性别、年龄、起止年份;
(2)学制、专业和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情况;
(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印章;
(四)学校名称和印章,学校(学校)负责人签名;
(五)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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