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lt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考试专业一览表>:通知(教学办〔2018〕1号)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调整59个经济学专业代码和名称的通知》(上海自考委办〔2018〕2号),财务管理专业(基础课和本科)过渡期为2018年
根据教学部[2018]1号、[委办[2018]K3/]2号及暂停考试的有关规定,从2021年起,上海不再安排财务管理专业(本科)的课程考试,只安排2021年上半年的论文申请。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课程管理规定》,我校各专业本科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毕业论文:1。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2.除了毕业论文,其他课程都通过了我校相关专业的本科。鉴于2021年上半年是自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段)最后一次论文申请,考虑到考生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研究确定,自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考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审核通过,可提前申请2021年上半年本科论文写作:
1.考生取得教育部认可的专科以上学历文凭,在报考论文时上传该学历文凭及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记录表》;
2.考生已完成财务管理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的全部专业课,只有公共课(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0015英语(2))未通过;
3.考生在申请毕业论文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请。考生须向自考办公室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并提供书面承诺书(见附件)上传至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报名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te.shmeea.edu.cn)-首页-/[///。
4.考生必须按照上海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上半年申请毕业。2021年上半年毕业考试前仍有课程未通过,或其他课程不符合毕业要求的,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教学部[2018]1号文件和上海自考委[2018]2号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目录中不再存在财务管理专业,该专业停考过渡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自2021年7月1日起,暂停考试过渡期届满,该专业停止发放毕业证书。因此,考生必须通过专业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尚未通过的公共课程和论文,并在教育部规定的考试暂停的过渡期内提交毕业申请,否则将无法获得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2.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6月30日财务管理专业过渡期结束前尚未通过公共课考试的考生,即使取得了合格的论文成绩,仍不能通过2021年6月财务管理专业期末上海/【/k2/】毕业资格考试。因此,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仔细选择论文申请。申请资格一经批准,费用不予退还。
3.根据教学部[2018]1号和[/K3/]委办[2018]2号的要求,2021年6月,自考最后一次受理了财务管理专业的毕业申请。考生必须提交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有效成绩,符合教育部要求的国家教育系列资格预审毕业证,教育部毕业证电子登记表。如考生未能提供真实完整的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毕业申请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海高等教育毕业申请/【/k2/】的要求,2021年6月最后一次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申请不予受理,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根据教学办[2018]1号和上海自考委办[2018]2号的规定,财务管理专业不再列入高等教育目录自学考试。因此,在2021年6月30日暂停考试过渡期后,学校将不再接受财务管理专业考生的毕业申请。
5.自考关于财务管理专业停课的详细情况,请参见2018年华政自考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6.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网站hdzfzk.ecupl.edu.cn
7.法律专业的考生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
8.请参考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最新通知-关于华政自考本科生2021上半年毕业论文申请的通知的网站。
承诺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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