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自学考试通过考试和学分的划分和积累逐步完成学业。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考试分不同的课程进行,考试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学分。不及格的可以参加本课程的下一次考试。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习任务后,经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准予毕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二、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时间为上半年6月15日至20日,下半年12月15日至20日。上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批改考试资料等手续;下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批改考试资料等手续。迟到的不能报考这个毕业。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提前申请其之前学历的资格,以便在申请毕业的同时提交。上半年申请本科的毕业生,可能会延迟到8月5日前提交学历。按规定可以延期提交学历证明的,由考生复印身份证明,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所在城市、毕业专业等信息,抄送省考办。
四、申请行政管理(独立本科)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其专业成绩单。
五、报考护理(专科、独立本科)、中医护理(专科)、社区护理(专科、独立本科)、药学(独立本科)专业毕业生,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是每年的6月和12月。
七、考生的毕业登记档案是考生评定职称、调整工资、职务变动的重要依据。考生在收到毕业生报名档案后,应及时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管理。工作单位不固定的考生可将毕业生报名档案交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八、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丢失或损坏不予补发。如果考生需要,可以申请毕业证(此证只发一次,请妥善保管)。申请《毕业证》的流程和要求如下:1考生必须在省日报或省教育报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2)考生参考原发证地、州、市自考办事处的毕业生花名册连同毕业证遗失的报纸、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批准登记表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当地自考办事处核实后发放毕业证;③考生持当地州自考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及以上材料到自治区自考办公室申请毕业证书。
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查询和学历认证,有两种情况:
①2001年12月(含)以后毕业的毕业生可以通过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查询认证。②2001年6月(含)前毕业的毕业生,需由用人单位或招生机构对考生的自考毕业证书进行认证的,应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考办公室出具《学历授权委托书》、考生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办理相关查询和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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