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2021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6 15:17 阅读:

2021年吉林省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中专”)及相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含相关师范分校,以下简称“高职”)招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实行省、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县(市、区)三级管理。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焦职成〔2021〕12号)要求,中职起点试点录取由市(州)、县(市、区)招生部门实施。

今年继续通过“吉林省中等技术学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专信息系统”)实行网上计划管理、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

(一)报名条件

1.报考中专、高职院校的考生,必须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初(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户籍在吉林省。

2.初中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报名。

3.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的方式、时间和方法

1.注册方法

2021年我省中专及相关高职院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注册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至7月31日。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8月10日(工作时间为8: 30-17: 00)。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确认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3.注册方法

(1)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林省中等专业学校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院校、专业志愿。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点设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考生户口所在地(以身份证为准)或学校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缴纳报名费、照片采集、签名等事宜。中专学校自行组织的免试考生照片采集在招生学校进行。

(三)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

1.网上报名开始前,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格式将2021年中考报名信息和成绩信息(不含体育成绩)导入中专信息系统。

2.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含“3+2”高等职业教育和5年制师范教育,下同)的考生,须参加我省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2021年吉林师范分校招生办法》执行。

3.报考高职院校的考生必须网上报名;免试的中专考生可在网上或招生学校报名。中专学校负责对在本校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导入中专学校信息系统,并对导入信息的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4)报考高职高专或中专的报名费、考试费按有关文件执行。报考中专免试的学生只收报名费。??

(五)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相关规定和认证制度,认真排查风险点,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杜绝各类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如有问题,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管理人员和领导责任。

二、面(加)试

1.报考师范类学校的考生面试(加)考要求按省教育厅师范类学校招生文件执行。??

2.报考体育艺术类学校的考生,专业是否面考(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

3.面试(加试)工作必须在报名前完成。

三。体检??

报考中专、高职院校的考生体检由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新生入学后自行组织。

四。填志愿??

1.考生在“吉林省中等专业学校网上报名系统”上填报志愿。高职院校有三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有六个专业志愿。中学有一个学校志愿和三个专业志愿。

2.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必须在高职院校一栏填写第一志愿,也可以报其他高职院校和中专。

3.志愿填报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动词 (verb的缩写)获准进入??

1.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含中等职业学校起点试点录取工作)。先录取高职,再录取中专。高职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考试院确定并上报。

2.高职院校录取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档案调阅-审批”的方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搜索考生填报的若干志愿学校,符合投档条件的予以投档;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化、品味、历史的顺序进行成绩排序)。招生学校远程在线阅档,向院校提交录取意见(预录取、预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完成录取。

3.中专录取采取“备案(或录入)-审批”的方式进行:省级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自愿备案(或招生学校录入或导入自组织学生信息)提交录取意见(预录取、预退档),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完成录取。

4.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公布征集时间。

5.各市(州)招生部门汇总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起点衔接试点录取情况,将录取学生信息及纸质媒体录取审批表报送省级教育考试院,上报后不得更改。

6.对于中专出身的考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审查录取资格。

7.录取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录取花名册,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录取花名册须加盖“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普通中等学校录取专用章”。

8.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建立后保存。被录取的考生在报到前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档案材料,报到时交给招生学校。

不及物动词入院护理政策

高职高专、中专招生加分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2021〕7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教师〔2021〕2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1.确保候选人信息的安全和准确。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按时将所有初中毕业生和参加学业考试考生的相关信息导入中专信息系统,确保中专、高职正常招生。因考生信息问题造成的问题,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规范招生行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生。不允许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初级中学不得通过向各级中等专业学校推荐学生收取费用。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教育部、《刑法修正案(九)》及我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招生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采取措施,加大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招生政策、法规和办学条件。

新生录取后,各招生学校一定要及时查询录取信息。如发现问题,将在新生报到期间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处理,否则由招生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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